关于举办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广东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2011】73号)和《2011年广东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规则》要求,全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种和价格确定工作已全部结束,即将进入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阶段,届时,包括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在内的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即将按照新的中标结果和采购模式进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为使各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尽快熟悉掌握广东省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我会将配合各地市卫生局,于6月中下旬分期分批举办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采购相关负责人。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政策解读;
2、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及品种遴选规则介绍;
2、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操作流程介绍;
3、药物遴选软件操作培训;
4、基本药物品种替代与使用介绍。
联系电话:020-83889633 传真 :020-83815296
学会联系人:潘继烈 姜文谦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