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权益
会员权益
     
         学会所取得的成就离不开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为了更好的促进学会健康发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凡遵守本会《章程》,愿意参加本会活动,完成交纳会费的会员,除了享受学会《章程》规定的权利,还将享受以下权益:
  1. 授予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单位会员牌匾/个人证书;
  2. 单位会员免交该单位任职代表个人会员会费;
  3. 单位会员可推荐该单位人员加入学会理事会;
  4. 通过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展示单位会员;
  5. 通过学会平台申报国家、省级、学会科研(课题)项目;
  6. 通过学会平台申报省继教项目、开展专题学术交流、培训等;
  7. 提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8. 学会举办的相关学术活动免费或给予优惠;
  9. 获选学会先进单位会员/先进个人、优秀科研成果、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