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团体标准《民营医院信用评价》立项的通知
关于团体标准《民营医院信用评价》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社会发展和行业需求,由东莞康华医院提出的团体标准《民营医院信用评价》,经我会组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序号  申报标准名称  牵头起草单位 牵头起草人 评审结果
1 民营医院信用评价 东莞康华医院 傅全威 同意立项
    请牵头起草单位遵照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及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有意参与者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曹和平
    联系电话:020-83829145 13710587846(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gdswsjjxh@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7号鹏源发展大厦1502室



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2020年6月12日